查不动产权证怎么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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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7:33
不动产权证号的查明可以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档案局进行查档,缴纳查询费后查看房地后面的字符,即X房地X字XXXX第0XXXXX号。2008年前登记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一页,2008年后登记的证件编号在不动产证的第二页。
拓展资料:
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的意义是:
1、物权类型不同,用益物权限于以不动产为客体,而动产质权、留置权的客体则以动产为限;
2、以法律行为作为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物权变动一般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物权变动则以登记为要件;
3、公示方式不同,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而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通常不要求进行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了必要材料的范围,同时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提供必要材料的范围是: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6条第2款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便于申请人掌握应当提供必要材料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劳顿。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7:33
不动产权证是由房管局发放的,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去查询。
鉴于隐私权的保护,你只能查询自己的,不能查询别人的,如果你想查询别人的,得由检查的公检法部门去查询,个人无权查询别人的房产情况。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