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3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26
公司清算中债务由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27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27
清算破产后,依然没有偿还的债务不再处理。企业清算等同于自然人死亡,法律上,自然人死亡或是企业清算破产,债务随之免除,除非有人愿意继承债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1:28
一般是按照这样的顺序:担保债权——职工工资(包括医疗等保险)——各种税款——普通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