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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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8
一般应当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如果已经开具*专用*,可以要回*全部联次作废,然后再开具*普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们正在整理答案,请您耐心等待一下,谢谢!一、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的处理方式
1、作为小规模企业,对方是不允许开具*专用*的,可以给开具*普通*。
2、对于开出单位来讲,小规模纳税人不应该取得*专用*,如果该*上是你这家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开出单位有可能做为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处以罚款(他开具了专用*给了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讲,因是按简易征收率计算*,不允许抵扣,所以这张专票与普通**是一样的效果,只能全部做为成本费用,不能抵扣*额,所以不影响报税,不需要就这张专票报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5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8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