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律师:配偶婚前赠予的财物离婚时要作共同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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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4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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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2:31
根据法律的规定,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恋爱期间赠给对方的财物,属于婚前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离婚时不应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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