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我老爹的名字下但是媳妇有外债法院有没有权利拍卖房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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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3:27
您好,首先房屋在您父亲名下,除非该房产是您父亲为您二人代持或明确表明赠与给您的,否则该房屋,并不属于您与妻子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您妻子的外债如果超出您二人共同生活所需的必要限度,也未经过您的签字确认或者事后追认,是不应当被认定为您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的,您不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因此,只有您妻子的外债属于您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且在您父亲名下的房屋出于某种原因,实际上属于您个人或者您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该房屋才有可能涉及拍卖。
【法条】
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3:27
没有的,未经审判程序,不得要求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就算是你名下,这个外债你有米有得利或者参与,没有的话,也基本不能,特别是如果是你唯一房子的情况下,是肯定不能的。
拍卖父亲名下的房子,更不可能。除非你继承了或者接受赠与了这个房子只是没办手续那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