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是管理员可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22:5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49
*专用*开票人是管理员不可以。
*专用*开票员不可以是管理员,开票人需要是一个具体的开票人名字,所以开票员不能是管理员,*专用*显示的人有: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复核人与开票人不可为同一人,且三项必填。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0
一般来说复核人和开票人应该不是同一人,否则失去了复核的意义,哪个你自己复核你自己的道理。所以建议在开具*
发
票时
一般是在复核人和开
票
人处是填列不同的人,也可以只填列开
票人即可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一白呀,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不可以哦,除非人名叫管理员。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据实开具就可以了!当然对于销售方来说,为了避免被退票的风险,还是规规矩矩填写开票人。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据实开具就可以了!当然对于销售方来说,为了避免被退票的风险,还是规规矩矩填写开票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1
*专用*必须开票人写“管理员”不可以,但管理员的名字是可以的。开票人是“管理员”在开票系统中设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9:52
可以。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默认的开票员就是管理员,况且按*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填写了开票员项目(当然还有收款、复核)就可以正常使用,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