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怎么填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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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04:36
不需要写申请,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需要通过如下方式办理:
(一)填开《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
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3.
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二)同步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开具红字专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