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店大欺客,我该怎么办,求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1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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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36
首先,双方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必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内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合意,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被告的故意隐瞒,事后又故意不承认的行为明显属于以上情形,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被告的故意隐瞒行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能订立,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适用定金罚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院商品房解释》 第4条,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都做了相关的规定。
双方对拟定合同主条款发生争议,商量不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未能订立,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收受定金方应返还定金。
该规定与《经济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的原则基本一致。
其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42条、43条和58条对缔约过失责任作了系统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37
什么情况?建议与公司好好沟通。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社会的不公平涉及方方面面,不要太较真。中国在这方面吃亏的人还在少数吗?不要因为一件事而影响或打乱了自己的生活。坚强,加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37
气愤!!!我爱我家这帮人太不要脸了。我去年在我爱我家租的房子,今年到期涨我房租还让我再交一年的中介费。我质问她们,居然说我当初没问,可耻吧。在网上找被我爱我家欺骗的其他人,大家一起告,人多力量大,就算告不赢,也给这家破公司做做广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38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坏人老天爷都会报应他的。
你就当破财免灾吧,几世轮回的变迁,也许你几世欠他的。因为就是告到*,你也劳神伤财,最后疲惫不堪,还不知什么结果。
*让你庭外和解,你就该问他们怎么和解?..................无奈,除非大案要案............你想庭外和解都不给你机会的........呵呵追问*的工作人员说给我爱我家公司打过电话,希望把定金返还给我,就不开庭审理了,可是我爱我家公司特别的硬气,就是不返还,他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人脉又通畅,所以根本不把我这个小女生放在眼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6:38
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在这问不一定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