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房主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9 19:1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0 17:59
卖房方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超过期限履行的,应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过户义务,可以到人民*起诉对方。
房屋买卖需要哪些手续
在房屋交易中,需要进行以下程序: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二)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
(三)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有区别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易的房屋转让行为方为有效。
房屋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在房屋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清房屋权属,尤其是该房屋是否为共有。最好签约前一个小时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确保最后时刻该房屋产权情况,防止出现错漏;
(二)房屋是否为房改房,因为房改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要转让,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力,会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
(三)户口情况,卖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否则容易出现纠纷;
(四)买卖合同要注意明确以下易被忽视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内自有的设备清单(可能是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水电煤、上网费用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