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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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4:29
摘要第一,首次提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这一修法规定是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制度,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报告。第二,首次提出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和行为制度。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此条款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和保护力度,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的事故发生。第三,首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此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氛围,从整体上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第四,首次强制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事故预防的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这将有助于降低职工,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职工职业伤害风险。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8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第一次正式增加的内容有第一,首次提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制度。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这一修法规定是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制度,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报告。第二,首次提出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和行为制度。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此条款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和保护力度,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的事故发生。第三,首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都不同程度直接和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此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氛围,从整体上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第四,首次强制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本企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相关救援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事故预防的功能,保险机构必须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这将有助于降低职工,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职工职业伤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