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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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02:10
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按照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给记账凭证编号,是为了分清记账凭证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登记账簿和进行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的核对,防止会计凭证的丢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
记账凭证日期:
填写日期一般是填财会人员填制记账凭证的当天日期,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填写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报销差旅费的记账凭证填写报销当日的日期。
现金收、付款记账凭证填写办理收、付现金的日期;银行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按财会部门收到银行进账单或银行回执的戳记日期填写;当实际收到的进账单日期与银行戳记日期相隔较远,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银行收、付款凭证,可按财会部门实际办理转账业务的日期填写。
银行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开出银行存款付出单据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写;属于计提和分配费用等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应以当月最后的日期填写。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02:11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