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罚款都干什么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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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9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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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20:19
1、法律规定交通罚款应上缴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这些规定至少表明两个信息:其一,作为一种非税收入的交通罚款,并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使用;其二,既然是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那么就不应该有任何秘密可言。
2、交通罚款实际成为糊涂账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罚款不能纳入地方财政,但上至**,下至地方财政局对交通罚款的去向却有不同说辞。
2013年,*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时,明确表示:“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都是上交地方财政的。罚款多少和罚款的使用没有直接关系。由地方财政来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和优化。”
2013年北京市*期间,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曾向区县*解释称,北京市罚款收入(主要是交通罚款)构成是,市级执法机构收到的各项罚款,进入市级财政;区县执法机构的罚没收入,会进入区县财政。
2014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天河区代表团关于交通罚款去哪了的问题的时候表示,交通罚款是收支两条线,收入是全额上缴财政。不过,“一点都没有支出是不可能的。”该负责人说,支出部分主要是增添执法的设备、工具,但需要交警部门打报告申请,列入年初预算里面安排。
另一个现象是,全国大部分区域都未公开交通罚款的实际去处。因此,可以推定,如果交通罚款没有依法上缴国库,这笔“糊涂账”就是非常可疑的。
总的来说 目前对这部份资金来去还无法明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0 20:19
国家的钱,用于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