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3-02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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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30 00:38
对你所说的80年代所发生的工伤,现在已经不能再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了,因为已经过了时效。工伤保险条例已明确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最长为一年,而工伤保险条例生效至今已五年多了,故你已经过了申请时效。
83年的工伤。现在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也走不通。只能和单位协商能否照顾补偿。
根据最新工伤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以认定的时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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