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5:4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7
民法典的第二百一十五条没有规定更改公民名称的规定,在一千零一十二条上规定了公民有更改姓名的权利,但更改的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8
当然可以合法改变自己的名字,但是不要改变的太频繁了,因为太频繁别人可能都记不住你的名字,或者叫你好几个名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8
还是不变的好,变更名子特别麻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必要,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而已,不决定任何什么事情。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9
我的名字被派出所的弄错,现在找派出所很多次都没有改过来,现在工厂上班社保也买不了,要是派出所还不能改,我应该怎么办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2:59
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