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未经上报和审批有权自行处置固定资产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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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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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3:02
乡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所占土地应当是属于集体所有部分,除了城市、部分郊区外属于国家所有,一般都是集体所有。
他们签订的协议因违反《土地管理法》无效,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限制,不可能成为他们的私有财产。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想收回,可以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土地使用权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