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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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5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6
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但是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有特殊的规定。
二、普通债务
合伙人在执行事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使得企业产生债务或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所有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特殊债务
特殊债务的产生是因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使合伙企业产生债务。
1、对外: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无过错合伙人只需要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2、对内:
在合伙企业将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造成债务的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内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基金、保险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办理职业保险、建立执业风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