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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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8:22
居民区是不能建厂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规定:*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扩展资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
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8:22
可以拨打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的热线电话投诉,根据实际的情况工作人员会对噪音进行测定,并且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规定: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七条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第七条
*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八条
*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补充说明: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由县级以上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也可并处罚款。省级以上的*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处罚权的,将从轻决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相关危害;有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调解进行处理,对于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人民*起诉。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进行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8:22
居民区是不能建厂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你们可以要求该单位出示规划许可,如果没有,你们可以向土地或者建设部门投诉,如果该工厂扰民,你们还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8:23
你好,居民区工厂噪音扰民是常见的扰民侵权现象。建议你:1,和厂方沟通协商,要求工厂建立隔音板,做降噪处理,停止扰民侵权行为;2,协商不成,向区环保局,工商局,市容局投诉举报;3,联系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发挥*监督的力量;4,提起诉讼,要求工厂搬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