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9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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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5 06:35
法律分析:不具备党员条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可以重新入党。因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说明经过预备期间的考察,他还不具备党员条件,但不能说明其以后永远不具备党员条件。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提高了政治素质,迫切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