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时他给我打了3000块钱给我用,一开始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25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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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2:45
钱财属于动产,自移交之日起一般就不能要回的了。移交之前可以随意撤销。
当然也有例外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所以说,这是他送你的,且没有签什么东西,报警也没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2:42
1\最近几天里他天天发信息打电话恐吓我说要报警,
这个不是恐吓啊
这样的说法唯一构成的问题的情况是以报警索要钱财而你说的情况显然不是
在的现实是人家给了你3000
如果人家说你不还我那么我就报警这个不是恐吓而是合法行为
2、对于你该如果应对
我个人觉得你应该请他报警甚至起诉
因为你们这个情况仅仅是恋爱间的财物交往而且仅仅是3000
相信他通过所谓的维权会在这个世界上懂得些道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22:50
对方的行为属于恋爱期间的一种赠与行为,可以不用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