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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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5:32
梳理近些年来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很多时候,校方给出的解释都是学生之间的“开玩笑”。而一直以来,缺乏明确的有关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定义,是实践中处理该问题时面临的最大难题。为此,2017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明确界定。治理方案中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各地各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对于这一界定,全国*、民盟江西*会副主委、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总经理张国新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具体化。“尽管治理方案对中小学生欺凌作出定义,但精神伤害和打闹嬉戏等概念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在实际生活中利益不同的各方认识差异极大,容易产生矛盾和对立。若将学生间的打闹嬉戏上纲上线为欺凌,也容易引发学生之间、家长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关系紧张,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张国新认为,要让广大师生和家长知晓,欺凌行为应包括身体伤害的暴力事件、精神上的贬低行为(如吐口水、拍裸照等)、言语暴力行为(如辱骂、口头威胁和在公众场合故意嘲笑他人残障、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等)以及在网络上辱骂、攻击或披露同学隐私等。“这样,有利于让学生和家长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也有利于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内容来源于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