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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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1:12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别的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