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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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2
☆新生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开户行名称、账号及有关收费标准;
(6)《福建某某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7)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首次申贷的在校大学生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福建某某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6)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续贷的在校大学生
(1)《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向原贷款银行填写借款借据。
生源地贷款小常识
有的地方贷款需学校确认后才会放款,到账时间不等,若有学生已把钱存入缴费农行卡中,会被自动划走学费,待贷款到账后,会返还到学生农行卡中。
省内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需要在第二学期期末,即6月份,填写完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表,由学院确认盖章,再到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然后暑假带回生源地交给申请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或银行进行第二年的贷款确认。
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直接拿到校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网路录入确认。
学生持“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单”到校财务处盖章确认贷款到账后,再到校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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