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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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03
缠足并非一项强制性的规定,但令人费解的一点是:即便有强制禁止缠足的制度,妇女裹脚的行为却一直屡禁不止!因为缠足符合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期许——女性是一台生育机器,生育机器的最关键参数是专属性。好机器只能接触丈夫一个适龄男性,最好不要离开丈夫圈定的生育范围,逛街交友一律放弃。而缠足恰恰*了女性活动能力,是一种主动的“不出门”声明。
士大夫作为男权思想的传播者和执行者,遇到这种“声明方式”后,迅速意识到这符合主流道德原则,应该成为家族管理条令的一部分,所以把缠足推崇为标准生活方式,进而引发全社会仿效和遵行。同期对女性类似的*还有很多,缠足只是最廉价的落实方案,所以普及最广。贵族家庭还会给女眷配上更“豪华”的男权*
元明之际的陶宗仪,曾在《南村辍耕录》中提到,缠足始于五代,与南唐后主李煜爱妃窅娘有关。
明代时缠足已经成了一种精神枷锁一般,被社会广为接受。清代时,满洲女性原本并不缠足,但由于满洲文化落后,对汉文化的许多文化全盘接收,不少满洲妇女也开始缠足。
早在入关前,评统治者便曾颁布过禁止妇女缠足的政令。到清军入关后,顺治朝又强调:
如女子违法缠足,她的父亲如果有官职在身,便要交由吏、兵两部议罪;如果缠足女性的父亲为士卒或平民,则要受杖臀四十板,并流徙十年。当时,孝庄皇太后也曾强调,如果满人女性缠足入宫,便要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甚至要问斩。不过,这些政令似乎都未起到什么作用。
清代统治者禁止缠足的政令其实很严,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非但汉人依然坚持缠足,甚至连不少满州女性也偷偷开始缠足,而且愈演愈烈。直至光绪朝时,清统治者依然在强调禁止缠足,但同样没有什么实质性效果。在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慈禧太后还曾宣布懿旨:
“汉人妇女率多缠足,行之已久,有乖造物之和。此后缙绅之家,务当委切劝谕,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然而即便如此,缠足的问题依然没有获得有效的解决。以晚清名仕辜鸿铭为例,他尤为倡导女子缠足,而且认为缠足并不是对女性身体的残害,实际上是一种很好的习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03
清朝末年,人们开始受到西方国家影响,就是慈禧也不得不跟上时代,封建社会的女子还裹脚,受到西方列强一些夫人的笑话,慈禧因此从法律上明确女性不应缠足,女性同胞得以结束长久以来陋习。
其实清属少数民族,八旗的女子就没有裹脚一说。要改变长久陋习,规定指令不起作用。皇太极最初下令百姓都不裹脚,缠足的人会重罚她,之后又规定宫女缠足要砍头,这才停止了宫中的裹脚现象,但百姓中缠足仍在继续。
从五代的南唐起就有记载女子裹脚。据说李煜喜欢看舞蹈,他看洛神赋,觉得缠足微步的女子仙气,裹脚在歌舞姬间传开。
宋朝是以瘦为美,纤细阴柔风在知识分子间流行,大多数诗人们写诗作词不忘夸赞裹脚的女子美,也有人作诗反对怜悯。但这股风还是蔓延,有的人会把裹脚的舞女娶回家,民间流行裹脚嫁女。
元朝人们缠足不再是偶尔,审美文化就是女子缠足是一种美。到了明清时期,不论阶层,女子从小到老都是裹脚。身在闺阁的大家闺秀或是出门在外村野妇人都一样,不缠足会嫁不出去。社会上还会举办赛脚会,没有缠足的人会受到大家排挤与歧视。
现在女子大脚和小脚一样,都是自然美。传统的力量真的难以想象,法令文书的确是可以改变整个社会面貌,身处现代的女子,不会忘记,慈禧算作了一件开天辟地的事,禁止女子裹脚的国家规定,打破了女子传统束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04
有啊,肯定是有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想让自己的闺女遭受这种痛苦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05
戊戌变法提出了废除这种制度,但是估计好多人还会继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05
当然有了,清朝入关,在清一朝,始终严禁八旗女子缠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