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骑自行车从家到县城,原计划用5小时30分钟,由于途中有3又5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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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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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11:51
5小时30分=5.5小时。后来用5小时42分,为5.7小时
途中的3又3/5千米由于速度是原来的3/4,因此走的路程和按原来速度行进的路程比为3:4
即少走1又1/5千米
设原来速度为X千米
5.5X=5.7X-1又1/5
X=8
家到县城距离为:8×5.5=44(千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11:57
设小明家离县城x千米。根据时间列方程:(18/5)/(x/5.5*3/4)-(18/5)/(x/5.5)=12/60
(说明:根据中间改速度的那段列的方程,左边第一个式子是实际用的时间减去第二个式子即计划用的时间=右边晚到的时间,单位是以小时计)
解得x=33
答(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5 11:51
1: 速度=X/5.5
2: 道路不平的速度=(X/5.5)×3/4=3X/22
3: (18/5)/ 3X/22=0.2; X=132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