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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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16
设关原则
一、下列地方得设立海关机构:
(1) **决定开放对外贸易的港口;
(2) 国界火车站和国际联运车站;
(3) 陆路边境及国界江河上准许货物旅客出入国境的地点;
(4) 国际航空站;
(5) 国际邮包、邮件交换地点;
(6) 经**特许货物出进口的地方。
扩展资料
依下列条件分别设立海关(或关)、分关、支关:
(1) 凡经常有大宗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的地方或经常只有数量较少的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但有*经济重要性的地方,设立海关(或关);
(2) 凡经常有数量较少的出进口货物(包括国际邮包及旅客行李在内)的地方设立分关;
(3) 凡不经常有出进口货物或经常有而数量很少或对国外出进口贸易只有局限性的地方,设立支关。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兰山区*公共服务网-政务院关于设立海关原则和调整全国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17
(二)设关原则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17
海关的设关是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不是只有沿海城市才有海关,比如内陆的沈阳也同样设有海关,海关的管理*实行的垂直的领导*,最上面是海关总属,然后是直属海关,最后是隶属海关,现在全国有41个直属海关,上面举的例子,沈阳就是一个直属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