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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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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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1 18:35
失业险是公司为员工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从而为员工提供失业保险的保障。具体的比例和缴纳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大部分的失业保险费用,而员工只需在就业时进行一次性的失业保险登记即可。
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所述,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