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注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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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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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3:50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转注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3:50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原件;
四、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如下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聘用单位破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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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4 03:51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一式一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需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工作调动证明中应明确注明申请人是否在原聘用企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
4、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建造师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以及申请人与更名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3:52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变更注册申请表:1、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在新聘用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2、变更注册表需要本人签字,原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二级建造师转出,新聘用企业签字盖章同意调入;二、原单位解聘证明:二级建造师的原聘用单位要为二级建造师开出单位解聘证明,但是要保证企业已有二级建造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的资质要求。
三、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无资质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四、新单位劳动合同二级建造师新签的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聘用单位的法人盖章(或者签字)、公司盖章、二级建造师签字。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要准备好,同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也要准备好,并盖好执业印章。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二)、申请材料目录: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三)、行政许可程序: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03:52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
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证书变更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