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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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31 21:59
不动产赠与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公证。
《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中作出新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7 09:34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处应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程序,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这项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赠与公证应当由赠与人居住地或赠与房产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当然,房产的赠与也能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权发生转移前,可以无任何理由的撤销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