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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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38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护理、助产岗位的须具有*执业资格证。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发〔2020〕24号),对凡符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和标准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高等学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东港区内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招聘为东港区事业单位人员后自行辞职或解聘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0年日照市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3人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