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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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18 02:21
法律主观: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互相配合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不能无故扣押个人档案。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就工作人员辞聘有特别约定,不满足相关条件时工作人员不可离职,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保管个人的档案。
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