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1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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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4
会。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持证人依法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或者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等情形时,发证机关可以依法取消其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同时,三年内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卖假烟的其他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5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四十四条规定,持证人依法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或者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等情形时,发证机关可以依法取消其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同时,三年内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决定。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三)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5
肯定会的呀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13:36
那不是犯法的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