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6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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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2 22:35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失业人员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同时还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当然,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你是可以就能继续领取失业金的,领完为止,如果这样,你一定亏大了,不交保险,影响你以后的养老待遇,同时还得承担谁时被查处的风险,建议你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按规定给你办保险,你按规定去社保局备案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