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20: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2:54
法律分析: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
加计抵减政策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答: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如何选择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我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答: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收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优惠内容】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
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法律分析:包括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第七条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
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关于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10%的相关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现代服务的概念,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
加计抵减10%政策适用范围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即允许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抵扣应纳税额。具体来说,它包括四种服务,即通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的纳税人。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1、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百分之十,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纳税人;2、2019年10月1...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分析: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