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9 12: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0 18:52
在中国传统社会,儒家的差等之爱同传统“贵贱有等、亲疏有别”的生活结构密切相关,一方面,“爱有等差”的基本前提是以血亲之爱为基础的,对父母兄弟之爱就不同于对路人对旁人之爱,此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因此也是应当受到尊重和肯定的爱.这种血亲之爱是人类与生俱来带有本能性之爱.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血亲之爱都没有,就谈不上对他人对社会之爱,这是“爱有等差”的事实层面,也是其积极意义的一面.另一方面,“爱有等差”又是孔子提倡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社会伦理道德层面之爱,使社会在这一系列等差之爱下得以维系.这样,在孔子这里,“爱有等差”就成了本然与应然的统一.因此,尊卑贵贱、亲疏远近在人与人之间泾渭分明,“爱有等差”就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等级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而等级制度则使得尊卑贵贱、亲疏远近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并据此而在传统文化中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