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30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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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23:47
参合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一律到乡镇农医所补偿。其住院医疗费用一次性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报销,2000元以上或对住院资料有疑问的由乡(镇)农医所审核后交县农医局复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一)申领补偿时,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此三证原件审核后复印存底)医疗机构的有效住院*、出院小结(或病历)、费用清单和转诊证明。
(二)患门诊大病(慢性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和12月份),需带身份证、户口本、《新农合证》、门诊*及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门诊大病(慢性病)证明到乡(镇)农医所办理。
(三)对已参加了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和参加了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出院后既要商业保险赔付又要新农合补偿时。
参合农民应先将住院*原件和*复印件先交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后予以补偿,再将住院*原件到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复印件由农医所或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保存,但外伤病人只能原件报销(学生除外)。
(四)住院费用实行限时报结制度,出院后三个月内可随时办理补偿结算手续,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偿(外出务工者可延迟到年底)。农医所按实施办法规定标准应补偿的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合农民。
扩展资料: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的50%左右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下同)。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0%左右,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暂不具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条件的,可仍采取家庭账户(个人账户)方式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参照门诊统筹人均标准确定。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要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
第十四条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各地要参照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选择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
第十六条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23:47
1、生病住院时,凭借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到达病房之后,将医保卡交给*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非参保人员,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候需要继续缴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23:48
去镇卫生院就医,报销比例是60%;二级医院是40%;*医院是30%。如果住院花销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高于5000元的就要分段进行报销,5001-10000元可支付的比例65%,10001-18000元可获70%的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23:49
你的两份医保都可以报销的,我在“保险港”网站上摘录了一些资料供你参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6 23:49
你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