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2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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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1:48
法律分析:财政局契税征收管理所是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为*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业务。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国家财政又是国家进行各种建设,各种投资的资金来源,同时国家的教育国防卫生等等都需要财政,需要税收。)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