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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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1:56
法律分析: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指夫妻双方未含国家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买房(个人全额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指夫妻双方含国家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买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未达到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指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按规定执行。
(三)行政机关住房补贴标准:科级以下60平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米,正处级90平米,副局级105平米,正局级120平米。行政工勤人员住房补贴标准: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米,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米,高级技师80平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标准: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按统一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配偶按规定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配偶按高于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的住房,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4、两个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购买的住房,住房面积按居室面积和分摊面积之和核定,公式: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
一 、放宽家庭人均月收入申请条件
市场租房补贴收入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涨幅为75%。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保持不变(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三 、加大部分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
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依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上述家庭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