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18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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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2:41
教师体罚学生认定标准如下: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做法,一般表现为讽刺、挖苦、侮辱、谩骂学生;罚站、罚跪、提重物,迟到、考试不及格罚款等;教师打学生,或不让学生进教室听课,或者不准学生来校上课等。
拓展资料:
体罚,指对未成年人身体进行的责罚,特别是造成身体上的疼痛,具体可以表现为打*、打后背、打手心、罚站、罚跪等。
体罚可以是对罪犯施行的一种正式惩罚,如鞭笞,也包括对肉体的伤害(肉刑)。是古代社会中常见的刑罚。在世界上还存在,如实行沙里亚法规的*国家对盗窃处以砍手的刑罚和新加坡的鞭笞。
监狱中的犯人或羁押中的嫌疑人也可能遭到狱警或同监人员的体罚。这些被认为是侵犯了被体罚者的*,不属于合法行为。
在军队中也存在体罚下级军人的情况。对未成年人的体罚有两个来源:家庭内部(如来自父母)和教育机构(小、初、中等教育的教师)。
在世界各国都历史悠久。中国过去有“不打不成器”、“棒下出孝子”的说法。
常见形式为用手脚殴打,用器物殴打、罚站、顶砖、罚跪、饿饭、罚劳动或身体运动、掌掴或令儿童自掴。广东的现代家庭较常用鸡毛帚子(藤条)训斥和恐吓孩子,故有“藤条炆猪肉”(粤语)比喻此类体罚。
造成明显身心伤害的体罚,不论来自父母或教育人员,均会被视为*儿童的犯罪。但世界各国对后果不大的体罚看法则有不同。有些欧洲国家禁止一切形式的体罚,其他国家则默许许父母进行轻微体罚(例如用手掌拍打*、手掌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职员。
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得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但没有对父母体罚子女做出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