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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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3 06:09
法律主观:1.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 诉讼当事人 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2.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 公安机关传唤 证。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还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