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怎么区分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应收款?急!谢谢!_百度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27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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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31 14:16
上面那位说的很全面,我大概说一下吧.
"营业外收入"按照字面意思就是营业外的收入,就是一些不是你营业范围的收入,比如别人违规了你收的罚款;比如你清点现金或者存货的时候无缘无故多出来的东西(有可能别人偷了放在你这里);与它相对应的是"营业外支出";
而"其他业务收入"则是指你业务内的收入(但是又不是你的主营业务),比如你是做空调卖的,你主营业务是卖空调的收入,但是你想把一些半成品或者是存货卖出去的话,所得的收入就是"其他业务收入",你可以把一些空闲的生产线和厂房短期的租给别人,租金的收入也是"其他业务收入"的一种;
说得再简练一点就是:"营业外收入"是你不可控制,不可预测的,"其他业务收入"是你可以控制,可以预测的.
上面两个都是损益类的科目,是计入收益表(利润表)的,
但是"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的科目,是计入资产负债表的;
"其他应收款"是一些琐碎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这个对应的是主营业务的,"其他应收款"则不是,像上面那位仁兄所写的,比如你借钱给你的员工,或者预付给员工的出差费等等,这些是计入"其他应收款".
与它对应的是"其他应付款",是一个负债类的科目.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再问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31 14:1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二、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固定资产清理所取得的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固定资产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盘盈)。
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企业取得的罚款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
二、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二)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四)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五)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六)预付账款转入;
(七)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本科目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者以其他资产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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