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8 12: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2:54
甲数是丙数的五分之三。
解答过程如下:
首先设甲数为x,乙数为y,丙数为z,
甲数是乙数的四分之三,则x=3/4y,
乙数是丙数的五分之四,则y=4/5z,
x=3/4y
=3/4×4/5z
=3/5z
因此,甲数是丙数的五分之三。
分数的性质
分数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分子和分母都乘以或都除以同一个不为零的数,所得到的分数与原分数的大小相等。
分数还有一个有趣的性质:一个分数不是有限小数,就是无限循环小数,像π等这样的无限不循环小数,是不可能用分数代替的。
分数的另一个性质是:当分子与分母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值不会变化。因此,每一个分数都有无限个与其相等的分数。利用此性质,可进行约分与通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3:00
根据题意得:乙等于甲的三分之四,乙=4/3*甲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2:56
甲数=3/4×4/5=3/5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2:56
五分之三 设甲数为1, 得乙数三分之四,三分之四除以五分之四,得丙数为三分之五 甲1除以丙三分之五得 五分之三.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2:55
甲数是丙数的十分之三。甲乙比为3:4,乙丙比为2:5=4:10,此时乙都为4 ,甲数为3,丙数是10,所以甲数是丙数的十分之三。
甲=乙×3/4,乙=丙×2/5,
甲=丙×2/5×3/4=丙×3/10
甲数是丙数的3/10。
扩展资料分数的乘法运算
(1)分数乘整数,分母不变,分子乘整数,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2)分数乘分数,用分子乘分子,用分母乘分母,最后能约分的要约分。
整数的除法法则
1)从被除数的高位起,先看除数有几位,再用除数试除被除数的前几位,如果它比除数小,再试除多一位数;
2)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在那一位上面写上商;
3)每次除后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
必须比除数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