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01:3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2:01
离婚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这个应该不算共同债务,虽然你同居,但是你应该离婚了,不受法律保护,嗯,所以说呢嗯,同居期间的债务。不是共同的债务而是单方面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2:01
离婚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是两人共同去借的债,因为离婚后虽然两人同居,但是却没有法律认为的夫妻义务,所以这时候产生的债务应当是谁借的债就是谁的债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2:0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债权人能否举证证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系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
用的是夫妻名义吗
提问同居用支付宝花的欠了一万
这样分手了他给我打的欠条,欠条好使不
回答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
这样,欠条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提问
回答您知道欠款人身份证号吗
嗯嗯,您要写具体
提问知道上面写了
回答您这个虽然有法律效力
但法庭上会让您出具欠款的具体情况
提问他如果不还也没办法是吗
回答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他是要还款的
只不过您的欠条写的不具体
1、双方具有真实的交易往来。出具欠条的两方之间需要存在真实的交易,有买,有卖。如果不存在交易,空写的欠条,就没有效力。
2、出具欠条的双方进行的买卖往来必须是合法的生意。
如果出具欠条的双方是违法的交易,列如因*而写的欠条,就不会被*认可。我们曾经代理过这样一个借贷案件,王某向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欠李某100多万元,分期归还。借条出具后,王某还了20万元。后来因为王某迟迟不还,李某把王某告上了*,后来经王某提供的证据,*查明这笔借款是李某和王某一起在澳门*时借的钱,是通过澳门赌场的筹码交付的。在这个案件当中,*就没有支持李某的请求,原因在于非法的债务,*是不保护的。
3、出具的欠条必须是欠款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什么是真实意思表示,主要有两点:
第一,欠条的书写,必须是欠款人自愿的,不存在胁迫。
第二,欠条上的签名必须是欠款人本人写的,且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如果是由欠款人的配偶,父亲、母亲、员工等代签的都是不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2:02
夫妻离婚后,就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你们在一起同居,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产生的债务谈不上共同债务,你们只有通过协商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2:03
按照民法典来说,离婚后你们同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并不是共同债务,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