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产品被投诉如何处理一般罚款金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6 16:2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3:47
没有中文标签处罚有以下:
1、情节轻的会责令改正,并添加中文标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有哪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依据:】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以下9种:
1、产品要有检验合格证;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也应当予以标明;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生产日期或失效期,包装食品一般都应标明生产期、保质期和保存期;
5、对于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6、已被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商标,其标志为“R”或“注”;
7、已被专利部门授予专利的,可在产品上注明;
8、生产企业应在产品或其说明、包装上注明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我国现行标准分四级“即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HB)、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
9、已取得国家有关质量认证的产品,可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相应的安全或合格认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