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换成12个小时工作时,让我们签一个自愿加班申请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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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5:01
按照《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每天工作12小时违反了自愿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的法律规定。如果天天如此,违反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
2、违法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无效的。
3、公司是否同意改回8小时工作,主要看公司的法律意识,公司如要执意违法,应与之作斗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6:19
可以去劳动部门问一下
因为你们的劳动合同没问题,加班自愿,也有加班费,因该说属于正常现象。
就是你们的加班费多少的问题,劳动法有规定加班费不能低于一个底线,具体多少钱,要看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的,上海现在大概加班费8/小时。
建议你去劳动保障部门去问问。和公司协商,他们如没有利益可图,当然也不会轻易改变现在的制度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5 17:54
不合理,无效,不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