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12: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0:52
目前,社会上有这么一种现象: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手中的“借据”与废纸无异。那些“欠钱的债务人是爷爷、是英雄,而把钱借出去的债权人反倒成了孙子,只能跪求。即便如此,多数借款还是难以要回。有的人诉诸法律,可是法律按民事处理此类事件,还不还还是债务人说了算,*也只是走走过场,查查有无账户、存款。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银行没有自己名字的账号、存款的话,即便人家住的是豪宅、吃的是山珍,开的是宝马,法律也对其无可奈何(公检法司在司法活动中,以及法学理论都认识到,现在没有相对应的法律条文,不能很好的解决,失去了法律的作用)。等超过两年诉讼期,连民事都不能胜诉,此事也就不了了之。而债权人不但花了诉讼费用还要不回借款,真是“赔了西瓜又丢芝麻”。有的人在多次讨要未果后,求助法律又无法的情况只好上门讨要,或花钱让所谓“*”介入,如此一来,因讨债酿成死伤血案、惨案时有发生,且无任何实效,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从小处说,以后乡邻(人们)之间不敢再有“借还”往来,影响人际关系。从大处讲,对国人素质提高,经济发展、社会诚信、社会稳定、法律尊严带来负面影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0:53
社会压力太大了,人的负担太重了,把人的良知都给泯灭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0:53
什么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0:54
没半法保护弱者闹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20:55
人家道德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