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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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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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的金额全国各地的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于2011年4月出台了《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其中对尊老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有明确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确定;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
近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情况的通报》(民办函〔2016〕280号,以下简称《通报》),对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目前,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
据悉,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实际,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
统计显示,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市规定,凡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
在高龄津贴上,北京市规定,凡是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老年人津贴。
天津市规定,具有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999年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00元,2002年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2015年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另外,自2009年开始,具有天津市户籍20年以上,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人,2009年补贴标准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0元。2011年调整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90元。2014年调整为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95元;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105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115元。
江苏省则规定,凡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00元尊老金。
“未出台相关补贴*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已出台相关补贴*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通报》认为,这些*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报》还要求,各地要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惠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