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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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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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14:44
暂住证是以派出所为单位核发的,因此,要办理暂住证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暂住登记目前还没有联网,在外地*查不到。
二、办理了暂住证,就登记核实了相关的身份信息,在发证地派出所可以查到居住地地址。
三、暂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办理暂住证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