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提前30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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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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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2:26
提前30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特指劳动者的,因为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任意解除权,一般不适用于用人单位。但是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2:27
1、单位的做法违法,你可以不理会
2、由于你没有签字,不会生效,不算提前30天
3、由于不知道你工作了多久,合同期限是多久,所以不清楚呢是被中途辞退,还是合同到期不续签
4、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应该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6、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