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放长假,只发基本生活费。一年后辞退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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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3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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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05:44
这个公司做法有问题的,经济补偿金虽然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这个工资是指正常工作的时候工资,长假期间发放生活费显然不属于正常工作的时候,所以不能以生活费作为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其次,发放生活费的这一年也是计算工龄的。
如果企业不按上述操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