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程序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23:1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7:03
行政案件*理程序使用的条件为: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且属于*信息公开案件。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